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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信访积案化解实现“零存量”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4-08 09:49 来源:三湘风纪网

    “真没想到,我反应的问题,街道纪工委书记亲自跑到我家里给我解决,如今变 ‘上访’为‘下访’,政府干部的作风大不一样了……”最近,永定区官黎坪街道杆子坪村村民赵德海一提起纪委就赞不绝口。

    2015年被永定区纪委确定为“信访积案化解年”,目标是信访“零存量”,全区共登记信访案件线索190件,信访案件线索转立案22件55人,所有信访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在信访积案化解过程中,永定区纪委畅通“信、访、话、网”的“四位一体”信访举报途径,对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举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等信访举报件坚持一个口子进,统一归口由信访室登记、编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办理。始终推行信访件“一案一号”制,分管常委、副书记定期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溯源查询,防止跑风漏气,因私利肆意销号等现象的发生。   
    同时,按照信访转办时间先后顺序下发“红、黄、蓝”三色卡,明确办理时限,按照时间节点动态发放《信访举报监督警戒卡》、《信访举报监督提醒卡》、《信访举报监督询问卡》。严格保证办理质量,坚持“四不结案”,即材料不齐不结案、信访问题调查不彻底不结案、整改措施不落实不结案、实名举报不回复不结案,防止由此产生的重复访、越级访现象。对于案情单一、线索清楚,情况紧急的信访举报问题,明确区纪委信访室直接开展信访调查。针对办理时间长,群众诉求未得到及时解决而造成重复访、越级访的,实行“一案一组,一组一策,一周一调度”, 由联片领导实行半月一督办、季度一通报。
    过程中还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干部下访制度,实行“谁包案、谁督促、谁协调”制度,要求承办单位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要签署《承诺书》,如果发现调查结果不真实,欺骗信访人、蒙骗上级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格兑现“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对信访举报转办件调查进度不快、办理质量不高的单位,严格限期整改;对工作薄弱、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分管领导;对因推诿敷衍、失职渎职导致集体访、越级访的,坚决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
    2015年至今,因对信访工作履职不力并造成一定影响的,被约谈25人,诫勉谈话12人,函询谈话14人。永定区纪委下发了2期《信访工作情况通报》,对沙堤乡等单位办理信访件不力的单位予以全区通报,对原三岔乡监察室主任覃基刚因调查信访件不认真履职问题予以立案。(永定区纪委 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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