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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四级联动严查扶贫领域腐败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4-11 07:45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借用我的一卡通存折,给我100元‘好处费’,没想到竟然是用来套取扶贫资金的!”4月8日,说起原村党支部书记肖四兰,叶传喜很气愤,“这人胆子太大了,纪委查得好!”

    叶传喜是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后塘瑶族乡叶家人村村民。2014年初,时任村“两委”班子以叶传喜等13户村民的名义申报扶贫种养项目资金5万元。同年底,资金到账,新任村党支部书记肖四兰和村干部叶传伟却将资金取出,分给涉及的13户村民每户100元“好处费”后,剩下的全部存入肖四兰的个人账户,用于偿还村里债务及日常开支。

    去年10月,后塘瑶族乡纪委获知这一问题线索,启动了纪律审查程序。前不久,肖四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辞职;叶传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怀化市查处的一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典型问题。

    怀化市把严肃查处发生在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针对少数基层干部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以权谋私、欺上瞒下、优亲厚友、克扣盘剥、侵占贪污以及暗箱操作、索贿受贿、强占掠夺等腐败问题,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室和村级纪律检查委员队伍建设,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和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监督机制,通过深入开展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暗访检查、交叉巡查,把监督覆盖到扶贫开发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2014年以来,共查处57个典型问题,纪律处分101人,确保全市各类扶贫资金19.5亿元“安全落地”,惠及全市78万余人次的贫困人口。

    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同时,该市还积极完善防控措施,堵塞制度漏洞。相关职能部门将扶贫开发项目的全部事项纳入监管范围,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对扶贫开发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受益对象、扶贫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等情况。积极探索“互联网+纪检监察”大数据、大监督新模式,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和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以及大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等等。

    此外,该市严把项目管理关,对扶贫项目实行全程监控。严格监督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三个环节,对不符合中央精准扶贫立项原则的项目坚决剔除,对在扶贫立项中“玩猫腻”的人坚决查处。如2015年12月,该市会同县若水镇翁堆村原村委会主任曾凡有在养羊扶贫资金申报审批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沅陵县火场乡扶贫专干何耀满将6000元扶贫资金发放给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受到诫勉谈话,并被免去了扶贫专干职务。(邹太平 米承实 袁东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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