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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这班加得,值!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4-13 08:50 来源:三湘风纪网

    3月31日,是慈利县委对“三类人员”和拟提拔对象公示的最后一天。当时钟指向下午五点时,想着公示期马上就要结束,已连续鏖战四个晚上审核把关换届风气监督和提拔对象的我们心头顿时轻松许多,终于可以回家吃上一顿久违的热饭热菜了……

    就在准备装卷下班的时候,一名中年人拿着几张褶皱的收条闯进了办公室。据他反映,2003年他因超生一名孩子被慈利县江垭镇计生办征收“社会抚养费”,当年3月7日他缴纳了一笔二千元的社会抚养费并收到相应的正规收据,余下一千元社会抚养费于同年6月1日交给时任计生办副主任朱某后未收到正规发票,只收到一张白纸收条。
    到2012年9月,他家孩子因上学没户口,再次找到江垭镇计生办,计生办以未缴齐社会抚养费为由,不允许杜某孩子上户。因年长日久,他已无法找出当年朱某为自己打的白纸收条。为尽快让小孩上学,2012年9月25日他又重新给江垭镇计生办缴纳二千元社会抚养费,同日,杜某小孩上户上学问题得到解决。
    白纸收条?未及时入账?工作人员私吞?也或是信访对象自己记恍惚了?
    一连串的疑问在工作人员的脑海里转起来。距离公示期满还剩下不到八个小时!事不宜迟,慈利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迅速发出指令:“一定要弄清事实,还群众真相。绝不能错用一名违法乱纪的干部,更不能冤枉一名清廉正直的干部,不能在关键时候因为监督执纪的失责影响干部任用。”
    通知当事人朱某谈话了解情况,与信访对象做好沟通解释,到江垭镇计生办查询当年的财务票据……已经晚上七点,我们兵分三组开始行动。
    谈话中,朱某坚决否认自己当年存在谋取私利的行为:“如果真是弄错了,我愿意自己拿一千块钱补偿。”朱某表示,当年所提供的白纸收条确为自己当天所写,但在收取这一千元后朱某已将钱交给计生办会计,自己并未私吞这一千元钱。
    一切用证据来说话。当晚十点,调查组又驱车近五十公里前往江垭镇计生办。然而原计生办主任曹某和会计朱某对2003年原计生办副主任朱某是否上交该男子的一千元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因时间过长已记不清楚,从而使得调查一度进入僵局。
    时间已近凌晨,调查组一行开始对2003年的收据进行核查。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收据一页一页的翻过,突然,一个声音“找到了,找到了”,“终于找到了,2003年6月3日交的,朱某是2003年6月3日将杜某的一千元的社会抚养费上交计生办并开具了正规收据。”在慈利县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陈某、江垭镇计生办主任曹某、会计朱某的再三核对下,一张绿色的存根终于将原计生办副主任朱某的白纸收条证明清白。
    墙上时针已指向4月1日凌晨2点多,拖着疲惫的身体,我们又驱车赶回纪委,待回到家中已经凌晨四点。然而,朱某的问题终于核查清楚了,信访对象的问题也得以查清。第二天,朱某如期到新的岗位赴任。一想到这,即便连续加了第五个晚班,我心里还是正能量满满的:“想想,自己如果稍微粗心一点,可能就影响了一名清正务实干部的大好前途。这五天加班来,如果工作粗枝大叶不负责任,拟提拔对象中有2名存在违纪行为的干部就会被带病提拔。这样算来,这班加得,值!”   (慈利县纪委 李蛟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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