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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清理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4-13 08:5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要求全县在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等情况报告表》进行自查自纠,并向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承诺,凡出现漏报、瞒报等问题的,一律严肃问责。

    此次整治内容包括:是否存在默许、纵容、授意亲属、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的行为;是否存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是否存在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域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域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是否存在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域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行为。
    为确保该项清理取得成效,县委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税务、工商、国土、住建、审计、交通、房产等部门组成核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和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规定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对专项清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存在漏报、瞒报等问题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追究人员责任。(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 尹世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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