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今年剑指“小官、小案、小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4-14 08:00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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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肃查处‘职级小但影响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小官、小案、小事’。”近日,株洲县纪委传来声音,今年该县正就“雁过拔毛”式腐败等“小官”、“小案”、“小事”开展专项整治。
据了解,在县、乡两级,群众对“蚁贪”问题反映依然强烈。2015年,株洲县纪委受理信访61件,其中反映科级以下“小官”的信访46件,占总信访数的75%。该县案管系统数据显示,2015年株洲县结案77件,其中副科以下(不含副科)“小案”65件,占总案件数的84%。
太湖乡桐梓村村主任谭某连续8年非法占有粮食补助资金2.2万余元;仙井乡斑竹园村原支部书记袁立某和村主任袁春某向领取危房改造资金的村民收取“协调费”6000元;渌口镇渌口村原支部书记刘某和村主任张某将土地补偿款7万元私分给村干部作“辛苦费”……县纪委负责人介绍,有的“小官”“吃点拿点”,有的“小官”“收点扣点”,最后都被查处。
株洲县纪委负责人表示,该县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的主要任务,并开展建立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试点工作,完善党支部设纪检委员制度,集中“火力”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还农村风清气正。(记者 张斌 通讯员 莫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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