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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严把乡镇纪检干部换届关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4-14 10:3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乡镇党委纪委换届之际,洞口县纪委为了选好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用高标准严要求,采取 “信息调查”、“工作排查”、“考察失察”等工作方法,选好乡镇纪委监察班子。

    采取“信息调查”,摸清底子。该县纪委成立专门工作组,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具体负责,纪委常委任小组长,组织七个专门摸底调查小组,对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纪委、监察室在编在职干部进行摸底排查。首先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组织纪律、工作能力;其次,了解干部年龄、文化程度、政治背景等,把发现的优秀人才纳入纪检监察人才库,做换届选举的主要人选。
    采取“工作业绩排查”,逐一淘汰有“三不”的原纪委书记,一律不列入纪委换届人选。为了落实“三不”人员,该县下发《关于推进“全县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的实施方案》,其中对乡镇、街道、管理区纪委一年不办理一件案件的要向县纪委说明情况,两年内有案件而不办理一件的乡镇、街道、管理区,依组织程序对纪委书记做出免职处理;在任职期间,纪检监察工作推不动,工作无协调能力,“两个责任”考核滞后的纪委书记,不做换届选举推荐人;不聚焦主业,查处案件不及时不到位的纪委书记,不列入换届选举的人选。
    对“考察失察”的,严格追究责任。考察小组工作失察的,分别不同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在这次乡镇纪委换届选举考察工作中,该县纪委做了严肃规定,对考察对象有违纪问题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适合干纪检监察工作等人选,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失察的,要追究监督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洞口县纪委 肖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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