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株洲:严把换届监督关 取消113名乡镇党代表候选人资格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4-26 15:28 来源:三湘风纪网

    “醴陵市白兔潭镇山水村欧某曾因涉事被治安拘留问题被取消党代表候选人资格,天元区三门镇株木村田某因曾受到党纪处分,被取消镇党代表候选人资格……”

    今年是换届年,推选党代表是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一个重点内容。株洲市各级党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严把资格审查关,凡是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提名为党代表候选人,即:近5年来因严重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近5年来受到刑事处罚,或有涉黑涉恶行为受到处理,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立案处理的;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存在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不服从大局等情形的;在推荐、选举过程中拉票贿选的;近5年党员民主评议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经过严格细致的甄别和审查,在该市乡镇党委换届中,共取消了113名不符合标准人员的党代表候选人资格,并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和补选。该市各乡镇党委均成立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严把代表素质关、组织考察关和选举程序关,在对村级上报的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考察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及群众的意见,确保推选出的党代表候选人既符合政治标准,又得到群众公认。各县市区党委均“一对一”派出督导组,对乡镇党代表推选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督查,进一步确保了党代表候选人的高质量和推选工作的严肃性。

    株洲市委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派出5个巡查组,明确把党代表推选工作作为巡查重点,对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有违反 “九个严禁”换届纪律的行为,立即启动问责程序,有效强化了各级党委、纪委的责任,确保了换届工作的风清气正和顺利推进。(株洲市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