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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出台公务活动“禁酒令”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4-29 08: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4月25日,常德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针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出台“五条禁令”。
    《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除外事接待、招商引资和经市、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批准的重要对外接待活动外,严禁公务活动饮酒;严禁工作日早餐、午餐饮酒;严禁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酒后执行公务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等有损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
    《通知》还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执行本通知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和执行本通知规定,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专项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常德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因饮酒贻误工作、酗酒闹事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从严予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执行本通知不力的地区和单位,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常德市纪委 刘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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