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出台四个《提名考察办法》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4-29 10:5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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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怀化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市委办正式印发了《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属大中专院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四个《提名考察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精神,深化我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和最新制度成果。
怀化市四个《提名考察办法》除在市管企业及市属大中专院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程序上结合怀化实际,进行稍作修改之外,与中央和省委相关提名考察办法的主要精神基本保持一致。办法明确了县市区、市管企业、市属大中专院校纪委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的提名考察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明确了县市区、市管企业、市属大中专院校纪委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的提名考察主体。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在提名考察程序上,明确了有关各方的职责分工。办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致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怀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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