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平江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03 18:17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9日—2016年1月9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对平江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平江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缺乏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的问题,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充分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党校培训等载体和阵地,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两次组织县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3月23日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时,邀请了省监察厅副厅长胡旭晟授课。已对3起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针对“少数县直单位机构改革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关于严明乡镇换届、政府机构改革、村级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3月18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涉改单位的合并工作,对人社局、商务粮食局、市场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等12个应合并的单位均已合并到位。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3.针对“惠民补贴和专项资金监管乏力”的问题,按照严格实行责任分工制、严格实行包干负责制、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的“四个严格”,个人贪污挪用不放过,单位小金库不放过,单位集体挪用私分不放过的“三个不放过”要求。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县财政、审计、经管等单位对各乡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目前已对伍市等12个乡镇进行了重点检查,边清查边整改,发现问题线索18条。

    4.针对“政府融资举债监管不到位,存在较大的债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问题,出台了《平江县政府性债务管理细则》,对2016年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强力推进运用PPP项目,今年向省财政厅已经申报污水处理项目和首家坪路两个PPP项目。

    5.针对“部分干部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问题,由县纪委牵头,对参股经营金矿、入股房地产项目、参股评估公司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目前,已发现1名公务员入股房产项目,并责令退出股份,待处理。结合全县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摸底,责成县国土、公安、环保、安监等单位建立台账,强化监管机制。

    6.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律己不严,打牌赌博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共行政处罚涉赌人员239人,其中涉及经营麻将赌博11人、打麻将赌博75人,党员2名;狠抓收送红包礼金,已立案处理2人,县廉政账户已收到主动上交红包礼金34万元。

    7.针对“少数领导干部违规建私房”的问题,由房产、国土、住建等部门进行清理,主动申报136户,1月20日起开展全面清查,已对88家单位进行了排查,共排查14892人次,并进行核对确认登记了475户,其中本人建房62户,主要社会关系建房413户。

    8.针对“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相关文件备案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平江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对全县427个招投标项目进行严格排查,3月8日起已电子招标9个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评标3个项目、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2个项目。

    9.针对“少数干部仍然存在‘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由县纪委牵头,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雁过拔毛’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平江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县财政、经管、审计等6个部门单位40多名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将两项整治活动列入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目前,已立案调查“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问题5起。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0.针对“干部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积极推动市委“三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出台了《中共平江县委关于贯彻市委三个办法的实施细则》《平江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量化评价办法》,目前已诫勉谈话15人次、停岗反省3人。3月18日,根据《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对在同一岗位任主职满10年或者同一班子任副职、正职合计满12年且任正职满5年的全部进行了交流任职。共交流乡镇党委书记8名,乡镇长11名,交流县直单位正职25名,新提拔7名乡镇长担任党委书记;按照市委“五个看重”和“两个倾斜”的原则,调整主职干部69人。4月6日,在全县启动公开差额选拔乡镇长,公开择优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主职干部、大学生村官进乡镇班子公选程序,公开差额选拔的8位乡镇长已全部到岗,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主职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拔的24名对象已安排到乡镇。

    11.针对“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的问题,完善了《平江县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平江县县管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实施办法》《平江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试用期执行办法》等制度,对县直部门副职兼任二级机构负责人的情况坚决清理到位。

    12.针对“‘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问题,以本次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换届为契机,积极消化了一批超配职数;在近期的人事调整中,所有干部调整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职数配备。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

    13.针对“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缺失”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了《平江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全面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督促县级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

    14.针对“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对2016年的目标任务进行了认真梳理,下发了《关于建立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项目责任制的通知》,明确了2016年重大部署11个方面620项工作任务,重要工作6个方面48项任务,重点项目6个方面89项任务。

    15.针对“园区建设思路不清、定位不准、体制不顺,决策缺乏连续性”的问题,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湖南平江工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已完成整体规划的45%;授权平江工业园区管委会使用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县直相关部门2号公章。

    16.针对“一些政府投资项目违规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建立完善了《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平江县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审核制定了《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17.针对“一些干部精神懈怠,为官不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对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2015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领导班子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派驻县委巡察组对童市镇、虹桥镇等基本合格单位开展巡察。

    18.针对“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简政放权存在差距”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将取消前置审批条件3项,简化合并前置审批条件5项,取消审批事项15项,调整或合并审批程序21处,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65%以上。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联合踏勘、全程代办、空缺预审、超时或缺席默许、网上审批、信息公开等制度。同时,随机发放《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单次服务评价表》,优化服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730-6223681

    电子邮箱:15266399@qq.com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