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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03 18: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至12月,省委巡视第一组对雨湖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主体责任紧紧扛在肩上、牢牢抓在手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1.即知即改,迅速安排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于2月24日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审定了《落实省委巡视第一组巡视雨湖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3月7日晚,区委再次召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雨湖区落实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巡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整改原则、组织领导、整改任务、责任分工。3月7日,下发了《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员会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巡视第一组关于对雨湖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迅速将巡视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在相关媒体进行了公布,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2.以上率下,领导带头整改。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区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并带头抓好6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区委副书记、区长,区人大主任,区政协主席和其他常委同志以及区级各责任领导,均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3.从严从实,全力推进整改。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涉及到的四大方面13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3个具体问题,每个具体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各责任领导又牵头组织责任单位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区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2次常委会议、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推动整改落实。在区委的统一组织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动担责、对号入座、积极认领,形成了部门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4.加强督查,确保整改效果。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开展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并下发了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按要求整改到位。各整改问题牵头责任单位也组织开展了各类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区巡视整改办制定下发了《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办法》,对整改问题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 关于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不断强化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印发了《雨湖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方案》、《雨湖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区委学习中心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2月5日,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3月20日-22日,组织区管领导班子举办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党建工作专题研讨班。下一步,将重点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2)不断健全规章制度,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目前,我区已经制定出台了《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安排》《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雨湖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雨湖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强化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区委常委的“一岗双责”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夯实。

    (3)不断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追责问责。一是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力度。按照《雨湖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由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着力解决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去年,全区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被追责扣分的党政领导干部42人。二是切实加大责任倒查力度。严格落实 “一案双查”的要求,对去年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按“一岗双责”进行了约谈和问责。区纪委一季度召开了工作调度会议通报查案情况,对长期不办案、少办案的单位要求书面说明理由并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两个责任”一月一报表制度,对连续三个月“零报告”的单位进行约谈,目前已约谈3个单位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同时,研究制定《领导干部过问、干预案件备案登记制度》。

    2. 关于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仍有不到位的问题

    (1)探索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单独考核。制定了乡镇街道、区直机关纪检干部工作职责、管理制度,严格责任兑现。制定了绩效考核单位纪委书记单独考核实施方案,从2016年开始,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的纪检干部实行单独考核,从制度上解决纪检干部不敢担当、不敢监督的问题。

    (2)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区纪委监察局各室(办)工作职责、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为区纪委监察局机关业务学习日。切实强化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采用集中授课和网络教育有机结合的方式,计划在乡镇换届后组织一次全覆盖的纪检业务培训。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目前已完成《雨湖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修改工作。同时强化问责监督,进一步加大对全区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纪检干部执纪不严、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确保纪检干部失职、渎职和灯下黑等问题得到查处。

    (4)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三转”。结合换届工作,明确我区乡镇街道的纪委书记、副书记单设(乡镇再设1名专职纪检干事),纪委委员配备5名,切实解决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兼职的问题。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一乡三镇的纪委书记、副书记已单设,不再兼任其他职务。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单设将在街道合并统筹考虑。

    3. 关于反腐协调机制没有理顺的问题

    (1)理顺工作职责,完善联席会议制度。3月31日组织召开了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进一步理顺了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反腐败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同时,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委巡视组的具体要求和《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精神,研究了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信息资源共享、力量互助、人员互补等问题,进一步凝聚反腐合力。

    (2)落实线索管理,及时处置查办。健全完善了《雨湖区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日常管理。建立区纪委与基层纪委及时反馈沟通制度,明确纪监室对口联系乡镇及区直部门,加大督办力度,严厉查处压案不办、办案不及时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办信工作的指导,强化基层党(工)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对应纳入集中管理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对摸排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进行重点交办,确保问题线索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切实做好初访处理工作,业务内的进入系统,100%予以处理;业务外的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加强对基层(乡镇、街道)办信工作的指导,强化基层党(工)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的监督责任。

    (3)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工作流程。加大“四种形态”的宣传教育力度,下发工具书,组织基层纪检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对省委巡视第一组交办的7个信访线索件认真开展调查,目前,通过初核党政纪立案16人,问责10人。制定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坚决整改信息共享不及时、问题线索该报告不报告、该移送不移送、该查处不查处的问题。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4. 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1)针对一些掌管执法权、决策权、资金项目分配权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管。下发了《雨湖区2016年专项执法检查通知》,组织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摸底,特别是对执法权限和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法定空间依据进行了全面整理,并将于4月27日至29日对区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开展了全区惠农惠民、扶贫优抚等民生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将建立资金去向工作台帐。目前正在对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整理。全面清理财政资金项目名称,找准资金分配、使用和拨付过程中廉政风险关键环节,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2)针对有的司法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了难”并收受钱物,办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一是严肃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行为。严肃查处“三案”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重点部门、重点案件逐人逐案进行查摆,共摸排问题12处,查处“三案”案件7件,查处涉案人员6人。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开展监督检查1次,公检法司等部门累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10余批次,有效预防和遏制了“三案”现象发生。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工作制度》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台账,区委政法委牵头开展专项督查1次,暂未发现违反两个规定现象。三是坚决整治暂予监外执行中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并建立了工作台账。

    (3)针对国有控股公司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湘潭市雨湖区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雨湖区城建投和金都公司分别成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分别由区建设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向两公司派遣专职监事。监事会每年对企业定期检查1-2次,检查情况向区人民政府报告。二是制定出台了《湘潭市雨湖区区属国有企事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6年1月对区城建投、金都公司负责人的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两公司已按照区文件规定修改完善了公司内部通讯费、招待费、差旅费等各项业务支出制度。

    (4)针对征拆领域腐败案件多发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清理规范项目指挥部。雨湖区原有项目指挥部15个,经清理撤销10个,因实际工作需要,继续保留5个,对今后设立的项目指挥部,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要求、财经制度规范运行。二是严格执行征拆工作政策和公示公开制度。所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规定,执行统一的征地安置政策和标准。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国有土地征收项目现场统一设置征收信息公示栏,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严格执行“三公告”和“两公示制度”,确保征地拆迁权限合法、程序正当、补偿公平、公正公开。三是规范补偿资金监管发放。征收补偿资金、工作经费和不可预计费由征管办按项目分别设立账户,分项目进行管理、使用、结算、审计。严格落实“先审后签”,推行“边签边腾边拆”机制,进一步规范补偿费用发放。

    5. 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专项检查2次,对2012年至2015年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104个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均已整改或处罚到位。

    (2)进一步清理规范村级活动场所、社区中心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对全区村级活动场所、社区中心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今后将进一步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手段,对于农村重大经济事项招投标,引导项目村通过乡镇街道“三资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3)进一步规范城区绿化项目招投标工作。对城区绿化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项目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约谈,责令及时整改,已完善相关资料。同时,制定出台了《雨湖区城乡建设局项目投资管理规定》,明确今后所有城区绿化项目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

    (4)进一步建立健全招投标各项规章制度。对原有招标投标工作规范性文件、规章和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健全了《雨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雨湖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暂行规定》《雨湖区政府采购管理若干规定》《雨湖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规定》《雨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管理暂行规定》等7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执行。

    6. 关于执行财政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执行财政津补贴有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扎实组织开展了全区财务收支执行及津补贴、奖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共发现六大类问题,各责任单位已于4月10日前整改到位。二是制定出台了《雨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费发放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国家、省、市政策可以发放的工资、津补贴项目,统一设置各单位的津贴补贴项目及发放标准。三是今后每年开展一次全区津补贴、奖金发放专项检查。凡是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的,一律责令全额退回,并严格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针对执行国有投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规定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遵守《雨湖区政府投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融资举借审批程序。二是根据雨湖区经济增长资金需求及偿债能力,有效控制融资总体规模。政府机构不得为国有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进行担保, 2016年以后不再承担政府性融资。三是对全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了督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今后将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同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定,融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对不及时偿还融资借贷资金、过头融资、违规融资等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3)针对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有差距的问题。制定下发了《雨湖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区委办、区政府办带头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函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般不予接待,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今年3月下旬,对全区各乡镇街道落实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情况开展了检查,对制度不健全的2个乡镇街道,已责令整改到位。

    7. 关于基层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的问题

    (1)扎实开展基层“雁过拔毛”等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制定下发了《雨湖区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月22日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以“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目前已查处典型案件1起。二是结合合村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村级财务大清理。建立和完善基层财务管理制度,实现全区各村100%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正做到村级事务自我监督、自我完善。

    (2)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一是实行县级党员领导联系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联系点制度,明确区、乡、村三级整顿工作责任及任务分工,形成“三级联动”狠抓整顿机制。2015年确定的14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全部实现晋位升级。今年,再次摸排确定了7个村、3个社区为2016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并将在5月份组织开展区、乡两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题培训。二是实行区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口联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目前已从市、区各单位中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任“第一书记”,每个软弱涣散村派驻一支驻村工作队帮助整顿转化。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8.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谨的问题

    (1)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当前省、市干部工作相关政策,制定了《雨湖区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拟提拔重用对象除征求区纪委、政法和卫计等部门意见外,还要求所在单位党委对其廉政建设情况作出结论性意见;对凡属于提拔重用的对象(包括行政正职转任党委正职、班子副职转任党组副书记、解决非领导职务或晋升职级的)均予以公示。

    (2)坚持区委书记“末位表态”,确保每位常委有充分的时间听取情况、发表意见。从4月15日起,今后所有提请常委会研究的人事安排方案(表格)中,涉及干部提拔重用的均增加民主推荐等情况。组织部在汇报时详细介绍拟提拔重用对象的个人优缺点及征求意见情况,记录人负责详细记录。

    (3)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原则上应任满一届,乡镇党政正职任现职不满3年的原则上不得调整。制定下发了《雨湖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意见》《雨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原则,坚决杜绝违规进人。

    9.关于“三超两乱”治理仍未到位的问题

    (1)加大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治理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三超两乱”专项整治任务。1-4月,共消化科级干部18名。4月15日,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已将经开区、综治办等单位违规设置的领导职务全部免去。

    (2)深入开展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2013年以来共清理和规范在编不在岗人员65人,处理“吃空饷”对象5人。在深入整治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雨湖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长期病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雨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指导意见》《雨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的有关管理规定(试行)》等机关人事管理制度,并要求各单位每半年公示一次干部职工工资发放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10. 关于个别干部档案和申报个人重大事项不实的问题

    (1)对省委巡视组点名反馈的对象,已派专人赴其曾就读学校,联系、核实、补充相关档案材料。

    (2)严格执行干部“凡提必审”原则。目前,已完成乡镇科级干部和新提拔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人员,一律不予提名。

    (3)根据省、市组织部门统一部署,6月底前完成所有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900余人的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4)严格落实《雨湖区区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今年5月底前将组织开展新一轮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申报工作。区委组织部已申请购买相关报告系统,所有同志申报的事项将全部录入系统。严格执行干部“凡提必核”原则,对拟提拔干部,由区纪委负责核实。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

    11.关于“四风”有所反弹的问题

    (1)针对少数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红包礼金等行为禁而不止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严肃查处违规饮酒问题。及时向全区转发了“禁酒令”,并积极和交警部门衔接,畅通公职人员和党员酒后驾车的线索来源渠道,今年以来查处干部酒驾案件1起,工作日饮酒案件1起。二是严格落实市纪委《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品礼金的通知》,严肃查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三是制定了《雨湖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月22日召开了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会,并在“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对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公车管理、“三公”经费使用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2)针对“文山会海”现象有所反弹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区委办、区政府办严格把关,着力压缩事务性文件,减少表彰类通报发文,特别是防止以文件贯彻文件,切实减少发文数量。二是严格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各类协调会、调度会增多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把手”陪会现象得到有效整治。三是研究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会议管理工作规则》《公文处理工作规则》等业务工作规则。两办全年办文办会数量力争较上年降低8%。

    12.关于“为官不为”仍然存在的问题

    (1)制定下发了《雨湖区“为官不为”持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各单位已完成定岗位、定职责、定人员等工作,并采取适当形式公布。今年对落实重点工作不力的1个乡镇严格问责,党委书记给予诫勉谈话,乡长给予免职调离。

    (2)建立了电话、网络、短信、信访等“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建立台账,完善群众举报问题的交办、督办制度和销号制度,做到受理一起、登记一起、办理一起。目前,已对群众举报的1起区乡干部“为官不为”失职行为予以立案,近期将处理到位。

    (3)加强对服务窗口、民生项目现场、机关办公场所等的专项督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今年已开展工作纪律明查暗访2次。下一步还将对全区18个政务中心和11个便民服务场所进行重点督查。制定出台了《雨湖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

    (4)认真组织开展了党委书记述党建、行政正职述效能、班子副职向部务会述职等工作,今后原则上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届任期内述职不少于1次。同时要求各单位组织一般干部进行述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干部奖惩激励机制。拟于5月底前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拉开绩效考核奖金差距。

    13. 关于解决民生问题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一是推动教师均衡配置。以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为抓手,认真落实《雨湖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工作方案》《雨湖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五年规划》要求,制定了《雨湖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师城乡交流和定期流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与教育均衡发展。2016年上半年共交流教师171人,交流比例达到了10%,下半年计划交流教师188人,交流比例将达到12%。二是促进校际均衡发展。大力实施“1+1+1”(“强校+弱校+农村学校”)教育生态圈模式,加强生态圈内柔性交流,实现生态圈内学校之间管理互通、研训联动、文化共建、一体考核。制定了《雨湖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8年)》《2016年特色学校建设年度推进计划》,逐步形成“一校一特色”的格局,着力促进校际间均衡发展。三是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以全面开设校本课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抓手,积极推进课程改革。3月25日,启动了以“为未来而学”为主题的“十三五”深度课改,开展了专题培训。

    (2)针对城区教学用房不能满足需要、大班额现象仍然突出的问题。一是积极推进风车坪建元学校建设。3月21日,举行了风车坪建元学校捐建签约暨开工仪式,预计2016年年底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可提供优质学位2000个。二是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提质改造工程建设步伐,已确定3所农村改薄学校和1所公办幼儿园。三是严格控制小学入学年龄,未满六周岁幼儿一律不准入学,达到55人的班级不得接收插班生,有效地控制大班额现象。

    (3)针对环境污染治理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了《雨湖区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组织辖区企业开展了自查摸排,在全区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检查企业106家次,查处环境污染治理不到位单位8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起,罚款1.5万元,其中2家关停1家搬迁,责令2家企业停止建设,补办环保手续。二是积极调处环境污染纠纷。目前共调处污染纠纷50余起,下达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45份,对2家污染处理设施未完全到位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三是定期进行环境监测。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辖区内30家重点污染源和有环境污染隐患的单位进行定期的环境监测,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今年已对1家超标排放废气企业下发了限制生产决定书,并要求在限制生产期限内制定整改措施。

    (4)针对旧城区拆迁后安置没有落实到位、欠帐多的问题。2015年11月以来,我区加大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力度,目前已完成人员安置1116人,完成安置房分配392套,正在分配23套,在建572套,拟建的141套。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尽快妥善解决拆迁安置欠账问题。

    (5)针对旧城区“三乱”现象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城管学交警”活动,全面推进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变被动应付为主动管理,变突击整治为长效管理,确保城管行政执法见员率、巡查率、处置率均达到100%。二是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签订“门前三包协议”,要求商户做到不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同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乱象反弹。三是切实加大拆违控违力度,对全区15个乡镇街道拆违控违工作每月进行考核排名,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四是不断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主次干道门店招牌开展了专项整治,聘请专业公司清理主次干道“牛皮癣”。今年以来,共处理各类案件260余起,投诉320余起,劝导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12000余起,拆除违建16.8万㎡,拆除破损、违规广告招牌190余条(块)5000㎡。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目前,我区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必须持续狠抓,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持续用力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一级管好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增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抓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意识。以抓好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紧紧围绕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发扬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坚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务求实效。

    三是持续用力抓好制度机制建设。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病灶,强化治本理念和举措,推动各项整改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目前,我区已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新制定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6项,下一步将继续全面总结巡视整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问题的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58205756;邮寄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92号雨湖区纪委信访室(邮编 411100);电子邮箱: http://hunan.12388.gov.cn/xiangtanshi/yuhu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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