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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村纪检员待遇参照村主任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5-09 08:40 来源:三湘风纪网

    郴州市北湖区保和瑶族乡最近发生一件新鲜事:全区91个村、68个社区不但有了纪检委员,而且纪检委员待遇参照村主任标准执行,原本无岗无薪无名的村(社)纪检队伍成为了有岗有薪有名的纪检“正规军”。
    在村改革过程中,明确了未合并的村由一名是支委成员的村委会成员(村秘书或妇女专干)兼任纪检委员,增发200元/人・月的报酬;个别村村秘书、村妇女专干不是支委委员的,由一名支委委员任纪检委员,其待遇按村秘书的待遇等级及渠道执行;合并村由增设的一名村工委副书记兼任村纪检委员,待遇参照村主任标准执行。社区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待遇与兼职村纪检委员同等增发。
    同时,实行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村内各项财务开支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发票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审核后,再审批报销。对涉及土地征收流转、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苍蝇式’腐败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厘清监管职责、界定工作责任、强化纪律审查、严格执纪问责,有力地促进了村组各项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北湖区纪委 何琛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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