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严防严治换届中的陈规陋习
郴州市在乡镇党委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中,结合当前“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纠逢会发补助、选举后请客喝酒发烟发小礼品等行为,严防陈规陋习问题在换届期间发生。
严明纪律。除要求严格遵守“九严禁”换届纪律外,郴州市结合“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十不准、十严防”的要求,即不准搞地域歧视,严防村合心不合;不准造谣、听谣、信谣、传谣,严防扰乱人心;不准煽动代表缺会,严防影响选举大会正常召开;不准发放误工补助、纪念品等物品,严防变相贿选;不准走门子、递条子、打招呼,严防选举失真;不准拉帮结派、搞亲疏,严防家族、宗族势力破坏选举;不准封荫许愿、私自发放各种资料,严防不正当竞争;不准在选举大会上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交头接耳随意走动,严防搞非组织活动;不准选举之后吃请,严防纪律先紧后松;不准迎来送往,严防公款违规消费。
严格监督。全市开通换届风气监督电话132部,设立固定监督举报箱143个,在网站设立网络举报信箱,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点接待上访群众,并明确换届期间所有举报直通县市区纪委书记。为做好社会关注度高的“三类人员”选配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考录的做法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党代表名额分配、“三类人员”比选、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提名、县乡代表选举、乡镇党代会召开等实行全程纪实,确保监督有据可查。
严厉惩处。注重用“身边事”警示震慑“身边人”,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重惩处,第一时间查处并通报了安仁县永乐江镇军山村违规选举镇党代表问题。截至5月8日,全市共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11起,问责处理党员干部36人。(郴州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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