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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开展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专题研讨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23 08: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长沙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如何把握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了中央纪委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认识和运用中的困惑、体会、做法和建议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李军指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进一步发展,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进一步认识,是从严治党的利器。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既要有正确的认识,更要有务实的行动,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心和执行力,确保在“四种形态”的把握和运用上走在前列。要抓学习培训,领导带头学,纪检监察干部带着问题学,将学习培训推向深入。要抓问题研判,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做到精准研判;要体现严管厚爱,在把握好谈话函询等方面进一步下功夫。要抓典型案例,在工作中注重收集典型案例,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抓总结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四种形态”的知晓度。(长沙市纪委宣传部 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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