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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以案说纪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5-23 08:2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操办乔迁宴并收取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违反了廉洁纪律……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你行政记过处分,并退赔违规收受的非亲属人员礼金。”在攸县教育局,县纪委常委陈义勇宣读了对攸县震林中学副校长焦连青的处分决定。

    会上,焦连青当场表示接受组织的处分,并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攸县教育局局长颜荣华要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县教育局全体班子成员及全县各中学校长等近百人听取了焦连青的违纪事实和处分决定,开展了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课。
    在现场,县纪委副书记文晓华结合焦连青的案例仔细阐述了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用身边人的案例给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敲警钟、打预防针。同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纪委全会精神,针对近两年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说纪、说法,给其他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攸县纪委 刘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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