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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纪检监察干部“优进、严管、畅出”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5-20 08:39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一季度,全县处理问题线索158件,同比上升168%,结案40件,同比上升82%。”5月11日,宁乡县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武在会上通报了今年案件查办情况,进一步要求通过“优进、严管、畅出”优化纪检干部队伍,提高监督执纪水平。“纪委不是保险箱,人人都可以监督纪检干部,要保持廉洁性,防止被别有用心者围猎;要树立标杆,经得起所有人的监督。”

    优进:从源头上杜绝“灯下黑”
    按照“优进”要求,宁乡县坚持优中选强,选拔了一批党性强、作风正、能力优、口碑好、敢担当、熟悉社情民意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所有纪检领导干部都是经过了“县纪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两道关卡,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经过层层选拔而来。
    以乡镇纪委为例,“高学历、低年龄”是全县乡镇纪检监察队伍的显著标识。29名乡镇纪委书记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比高达97%,包括博士研究生1人,研究生4人;40岁以下20人,占比69%。当选的纪委副书记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3%;40岁以下28人,占比97%。
    严管:六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宁乡县从六个方面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管。一是建立廉政档案,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建立全县在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二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照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三是随机核查,每年随机抽查纪检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抽查率不低于5%,对拟提拔重用和评先表彰的干部逐一核查;四是家庭经商情况公示,每年一季度向社会公示纪检干部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五是请托说情等级报告,履职中遇请托说情,应立即向直接上级领导报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填写《请托说情登记表》交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六是零容忍查处违纪干部,对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
    畅出:对善抓敢为者提拔重用
    用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尺子来丈量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举止和作风形象。宁乡县对敢抓善为者,提拔重用;对履责不力者,从严问责;对不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对违纪违规者,从重查处。
    如宁乡县花明楼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永伶,原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钟文华等人打架斗殴,造成极坏影响。刘永伶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钟文华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两人均被调离纪检系统。在2015年,宁乡县对委局机关、乡镇纪委3名违纪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另有3名纪检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处理。
    与此同时,一批德才兼备的纪检监察干部进入县委提拔重用的视野,今年以来,提拔8人,重任11人,交流86人,更好地激发了纪检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宁乡县纪委 王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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