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郴州:设专门机构 让谈话函询常态化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23 16:4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5月19日,从市纪委谈话室出来,已经绷紧神经一个小时的湖南省郴州市某县副县长王某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对王某进行约谈的,是郴州市纪委新成立的谈话与函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之所以约谈王某,是因为有举报反映其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等4个方面问题。谈话中,王某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解释说明,把问题讲清后,他如释重负。

    由专门机构对有问题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谈话,让谈话函询常态化,是郴州市纪委探索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具体举措。

    “运用和把握好‘四种形态’,关键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超介绍,“此前谈话函询工作分散在纪委各纪检监察室,由于各自标准和操作方式不一样,谈话函询的效果并不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市纪委决定成立谈话与函询办公室,统一承担谈话函询工作。”

    据介绍,谈话与函询办公室职责主要是组织、实施、协调谈话函询、廉政谈话(包括例行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并对哪些问题可以谈话函询,哪些需要优先谈话函询等进行规范。截至目前,该机构已开展谈话64人次,函询8人次。

    一次谈话并不意味着问题解决。谈话结束后,被谈话对象要形成情况说明和问题整改书面材料,经所在党组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背书后报市纪委谈话函询办,谈话函询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检查发现情况说明和问题整改不实,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陈庆林)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