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在整改中增强百姓“获得感”
——沅陵县巡视整改纪实
■编者按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省委巡视组对9个市州的40个县市区开展了常规巡视,并于2016年2月向这些地区反馈了巡视意见。2016年4月至5月,这40个县市区陆续向社会公开了巡视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巡视整改情况的社会知晓面,发挥干部群众对整改情况的监督作用,强化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湖南日报》从今天起开设“晒整改 交答卷”栏目,重点展示怀化沅陵、永州双牌、岳阳湘阴、邵阳洞口、衡阳石鼓等5个被巡视的县区推动巡视整改的情况。
2015年11月6日至12月7日,省委巡视第六组对沅陵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5日,省委巡视第六组向沅陵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
在整改中,该县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确保“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强化责任担当,不遮掩、不护短,紧抓不放、一查到底,不断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
【整改亮点】
狠拍“苍蝇” 严查“拔毛”
2016年4月18日,沅陵县对该县查处的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其中,借母溪乡教家坪村原支部书记、乡敬老院原院长杨某向危房改造户摊派费用、伙同借母溪乡原林业站站长强某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私分案,就是7个典型案件中的一起。
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收到群众对这条线索的举报。“如果属实,这是一起典型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随即,巡视组将线索交办。
沅陵县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杨某进行立案调查。
据查,2003年至2013年,杨某在担任教家坪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危房改造资金,个人所得10000元;在发放危房改造资金过程中摊派验收开支1600元;非法占有农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6437.5元;伙同强某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3300元,其中杨某分得6700元,强某分得27000元,其余费用用于站所工作经费。
最终,经沅陵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借母溪乡党委政府免去其乡敬老院院长职务,收缴违纪所得;给予强某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狠拍‘苍蝇’,严查农村惠民资金被‘拔毛’,是巡视整改的一大亮点。”该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10月以来,针对基层“苍蝇式”腐败问题,该县就74项惠民资金自查出问题10133个,涉及资金1209.9万元。
【整改成绩】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20个问题,沅陵县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六组对沅陵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这些问题细化分解为32项具体问题83条具体整改措施,并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了专题部署,明确了每一项整改问题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
针对基层“苍蝇式”腐败问题,该县从去年10月开始,组织开展了落实惠民资金缩水走样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74项惠民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自查出各类问题10133个,涉及资金1209.9万元,其中已经整改问题8764个,纠正资金444.9万元;立案查处落实惠民资金中违纪案件21件、党员干部31人。公职人员兼职取酬、滥发津补贴的问题,全县129个单位清退资金165万元,其中各种奖金68万元,其他各类节假日补贴97万元。
针对专项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县委在将截留移民后扶资金3776.56万元问题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出台了《沅陵县移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安排各项支出,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确保移民资金专款专用。如县纪委将生猪养殖户反映屠宰场任意控制价格谋取暴利问题交由县商务局办理,但最终信访人对结果不满意。县纪委审核后,按照巡视要求会同商务局再次办理,并向县政府作出专题书面汇报。很快,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使该问题得以圆满解决。目前已整改完成27项问题,占整改问题的84.4%;制定和修订了26项制度,省委巡视组交办重点信访件108件(重复件9件),已办结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正在立案调查15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人,“两规”2人。
【感言】
沅陵县县委书记 钦代寿
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于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决不姑息纵容。
下一步,沅陵将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问题不整改到位班子不散,问题不整改落实不销号,让老百姓在巡视整改中增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张斌 张清宝 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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