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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同级监督”吹来政坛清风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6-02 08:24 来源:湖南日报

衡阳市蒸湘区试点“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
“同级监督”吹来政坛清风

 

    衡阳市蒸湘区日前下发文件,撤销潭衡西公路、湘桂复线等20个由县处级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并由区纪委牵头对这些已完成的项目进行终结审计,将项目结余资金统一上缴财政,对项目账务予以销户。

    据了解,去年1月,蒸湘区被省纪委定为“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试点单位,区纪委创新举措、主动监督,探索破解同级监督“不敢、不好、不能”的难题,构筑全区风清气正的政治新生态。

    为搞好试点工作,蒸湘区出台了“关于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意见”,规定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排人大主席团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之后,提高纪委监督权重。同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和责任监督试行办法”。去年11月,对全区拟提拔重用的20名干部,区委组织部提名、基层组织提名和个人提名均严格“签字背书”,将提名推荐表报区纪委备案,作为追责依据。

    同时,蒸湘区积极开展同级“点穴式”监督,实施“定向突破”,破解“上级监督太远”的难题。区纪委通过“约谈提醒”方式,对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其分管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廉政教育,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去年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利民约谈县处级干部30人次。一位区委常委因司机公车私用被约谈提醒,并解聘了当事司机。

    针对区内安置房建设等重点项目多的情况,蒸湘区纪委牵头,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区级领导联系的30个重点项目、51个部门单位和12个村(社区)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检查。至今年5月下旬,已下发整改通知19份,收回欠款1071万元,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徐德荣 成俊峰 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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