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长沙县:“三书”制度压实主体责任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6-13 11:04 来源:三湘风纪网

    “县农林局领导班子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提高认识,强化落实,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努力提升服务‘三农’意识,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约束机制,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不断发展。”近日,长沙县政府副县长李开兴集体约谈了县农林局班子成员,并在部署完业务工作后,为县农林局干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据了解,这是李开兴落实中共长沙县委向其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交办书的举措之一。

    今年以来,针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缺少抓手的问题,长沙县率先探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书”制度,进一步压实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三书”是指交办书、工作建议书、报告书,实施对象为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县委认为应当实施的其他对象。针对每位班子成员职责分工,4月中旬,县委向13位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别下发了个性化的交办书。交办书既有述责述廉、研究部署、谈心谈话等日常性工作,又有专项责任。如分管财经工作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就将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作为专项责任向其下达。
    交办书同时做到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今年是换届之年,模范遵守换届纪律、完成县委部署的换届工作任务,就作为专项责任及时下达给各位班子成员。今年4月,全县乡镇党委换届期间,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庆红等县级领导,分别到联系乡镇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并在选举当天到会全程指导换届工作。整个换届期间,没有接到一例实名信访举报,换届工作平稳顺利圆满完成。
    “工作建议书由县委授权县纪委(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委办不定期下发,主要是督促各责任对象按照交办书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各责任对象分管范围内存在需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问题线索进行交办,对需要上报材料、登记表格和签字背书的内容进行提醒。”长沙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已下发工作建议书2份。近几年来,长沙县纪委先后查处了户口管理领域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件,其中北山派出所教导员李立新因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针对户口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长沙县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分管公安工作的县级领导下发建议书,提醒其进一步完善制度,同时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及时约谈、提醒。
    此外,半年度和年底,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的情况,还必须通过报告书的形式向县委报告。
    “‘三书’制度主要是解决同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过程中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长沙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维龙介绍,目前,长沙县正在制定出台《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建议书具体实施办法》《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实施办法》等保障措施,确保“三书”制度真正落实落细落地。(长沙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