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五查”推进两项专项整治
两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郴州市坚持问题导向,运用集中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责任倒查、回访复查相结合的“五查”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实效。
聚焦热点抓集中检查。市审计局把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重点整治内容融入审计业务,并适时开展集中检查,查出了北湖区芙蓉乡政府编造虚假资料套取中省补助资金、宜章县栗源镇新坪山村委会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等4起违纪违规问题。“五一”期间,围绕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线索10起,发现公车封存期间全市使用公务车辆加油卡加油涉及单位189个,部分涉嫌私车公养。
瞄准重点抓专项督查。5月份,市纪委、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组成5个督查组,对 11个县市区及市财政局等10个市专项整治成员单位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是落实“两个责任”、开展两项专项整治、查处以及办理信访举报件情况、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等4个方面。此次督查共检查46个单位,共发现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推进工作举措不力、基础工作还有欠缺等三类典型问题。5月20日,市纪委发出16份交办函,集中交办督查中发现的三大类43个问题,责令整改。
盯住问题抓随机抽查。5月份,随机抽查11个县市区委常委会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报账不规范、做账不及时、违规购买土特产、工会活动支出欠规范、公务接待无公函及清单等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市纪委及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和交办,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抓早抓小。
牵住鼻子抓责任倒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责任倒查,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一案三查,在查处涉案人员的同时,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负有监督责任的领导也要“打板子”。 2016年3月24日晚,桂阳县仁义镇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谢建国率6名学校管理人员违规接受宴请,谢建国醉酒驾驶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事件发生后,桂阳县纪委介入调查,严肃查处了谢建国醉酒驾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给予谢建国开除党籍处分、免去校长职务(其政纪处分待司法部门作出结论后再作处理),对其余13名相关责任人员一并进行严肃处理。5月25日,市纪委对该起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在全市两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予以通报,力求查处一起、震慑一方、教育一片。
围绕成效抓回访复查。在督促整改上加大力度,通过回访复查进行“回头看”,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比例选择部分查“是”的问题开展回访复核、选择部分查“否”的问题进行复查,认真核查整改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发现把关不严、整改不力、问题处置不到位的甚至包庇袒护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有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违法人员受到责任追究。截至5月31日,市作风办共受理涉及作风问题的投诉164件,办结151件。(郴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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