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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处分7人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6-16 08:22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6年5月3日,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正科级干部伍宣在南岳集贤宾馆207房吸食冰毒和麻古,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南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给予伍宣开除党籍、撤销其正科级干部职务处分。”5月18日,南岳区纪委通过“寿岳清风”官方微信平台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此为其中1起。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压力传导到每名党员干部,防止产生破窗效应。”南岳区纪委负责人在不同场合多次传递着这个信息。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纠“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南岳区把作风建设抓到底。2016年1至5月,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有效遏制“四风”问题蔓延势头。
    区委书记带头“拒收红包礼金”
    5月23日上午,南岳区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委书记杨洪峰带头签订“拒收红包礼金承诺书”,常委会成员向社会公开承诺“拒收红包礼金”。
    近日,衡阳市委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拒收红包礼金的规定,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自觉抵制“红包”歪风。南岳区委积极响应,抓牢“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头,正风肃纪强化作风建设。
    今年以来,区委约谈了16名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督促整改。出台了《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意见》,在全区严格推行述廉述责制度,实行一把手公开述廉述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其中重要内容,督促领导干部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南岳在坚持从严查处无特殊的同时,还坚持“一案三查”,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既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动破解“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不良现象。
    紧盯重要节点已收到各类举报35件
    “纠四风,治陋习,规定严,莫逾越,喜丧事,从简办,黄赌毒,切莫染,在党内,叫同志,称老板,速纠正,讲政治,勤廉政,聚民心,树新风”。这段“三字经”是南岳区今年“五一”前夕向全区干部群众发送的廉政短信,简练的文字,朴实的语言,言简意赅地道出了该区正在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每逢重要节点,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期、易发期。除了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洁短信,开展高频次、全覆盖的明察暗访,也是南岳区纪委严查“四风”顽疾、根治“节日病”的常规动作。春节、“五一”期间,南岳区纪委围绕公职人员“特权”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资料、视频检查等方式,发现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线索3起。  
    同时注重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今年以来,累计收到各类举报35件,立案20起,结案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4人,立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2件,增长150%。
    从“细”处着手治“四风”顽疾
    5月12日,南岳区卫计局4名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玩扑克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4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南岳区公路管理局职工丁政国、区国土资源局职工旷彪东、区环卫局职工贺龙清等3人因酒后驾车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丁政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旷彪东、贺龙清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南岳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旭明,体卫艺股副股长旷晓文2人工作日中餐饮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瞄准病灶,做到露头就打、重锤狠敲——这是南岳聚力纠“四风”的另一个侧面。
    南岳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刹“四风”,从“细”处着手、“实”处着力,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四风”突出问题以及认“干亲”、党内称呼庸俗化等陋习问题。
    近二年来,南岳区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十余起,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全区上下形成了有力震慑。(南岳区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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