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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村支书截留1.7万项目资金被处分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6-20 07:54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5年12月,驻炎陵县省委巡视组第五组收到龙口村养殖大户的举报:“十都镇龙口村党支部书记宋晓林把本应在2013年发放给生猪养殖大户的青年创业资金的一部分钱用于其他开支,到目前为止这笔资金还没全部发放给我们!”

    接到举报后,省委巡视组立即将此事转交炎陵县纪委调查核实。炎陵县纪委联合十都镇纪委经过调查证实,2013年11月,宋晓林通过县团委争取青年创业资金5万元,于2013年12月2日通过镇财政所将此笔五万元资金转入到其个人账户,未将创业资金5万元全部发放到农户,余下1.7万元挪作村级其他开支。在调查过程中宋晓林主动交代事实,于2016年2月由村秘书将1.7万元立即补发给农户。
    2016年3月23日,宋晓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炎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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