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出台派驻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6-27 17:01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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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责任意识,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溆浦县纪委监察局近日印发了《2016年度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该考核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记50分,并取消单位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纪检监察干部因违纪违法行为被上级组织立案调查、移送司法或免职处理的、纪检监察机构及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次)的;纪检监察机构及其干部因工作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专职专岗,仍在分管其他工作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受到黄牌警告的。
考核办法还对本年度重点工作及考核方法和步骤进行了详细解读。为了确保考核办法真正落地有声,县纪委监察局决定考核结果将作为派驻机构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派驻机构干部管理、考核、奖惩、选拔、使用、调整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办案补贴发放挂钩,对考核排名连续两年末位且两年平均得分低于60分的派驻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建议县委对且调整工作岗位。 (溆浦县纪委 舒雪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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