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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对四户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6-29 09:41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严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针对专项监督检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近日,省国资委党委分别对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省国资委纪委负责人宣读了企业存在的问题清单和整改通知。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均表态对所揭示的问题照单全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一定主动承担责任,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自律、强化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整改,并引以为诫,带领集团班子成员遵守各项规定,严格要求下属企业。

    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文志强主谈时明确四点要求:一是企业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主要领导人对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力度,要进一步认识到位,根植于头脑之中。二是要强化措施,把握好时间节点,限期抓好问题整改。三是要深刻反思,切实履行从严把关的职责。四是要统筹兼顾,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把巡视整改、审计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整改与“两学一做”教育结合起来进行,促进企业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坚定信心,咬紧牙关,攻坚克难,创新发展。

    省政府派驻4户企业监事会主席、省国资委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诫勉谈话。(省国资委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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