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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责16人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6-30 08:1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沅陵县地税局局长、纪检组长对该局新提拔的19名中层副职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大家要始终做到廉洁履职,并要求每名新提拔干部签下《廉洁从政承诺书》。今年来,沅陵县多措并举压实“两个责任”。
    层层下达责任,人人承诺责任。全面落实县委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了县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分工。各乡镇、各部门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责任书》《沅陵县领导干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承诺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压力再传导,构建了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统筹推进责任,逢会强调责任。县委坚持把反腐倡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统一部署、检查考核,每次县委工作会议都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来,县委常委会已先后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次,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了解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和案件审查情况,研究讨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巡视整改等重点工作。
    定期督查责任,严格追究责任。对落实责任情况实行一月一督查,两月一通报,一季一巡检,半年一汇报,年度一述评。今年上半年分两批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评议,实行现场测评、公布结果,并将测评情况纳入干部提拔使用的依据;6月份,各县直单位、乡镇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按要求分别向县委、县纪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县委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高了基层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动履职积极性,把责任压得更紧更实。
    今年以来,共约谈县“四大家”班子成员、乡镇和县直机关主要负责人55人次;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今年来先后约谈单位“一把手”15人,问责处理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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