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开展“三管三问”讨论 严防“灯下黑”

“加强理论学习,忠诚纪检事业,淡薄名利、谨小慎微、敬畏法纪,严守底线,不碰红线。”“强化党性修养,增强责任意识,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连日来,永州市纪委100余名党员分6个支部结合自身工作和实际,持续开展“三管三问”讨论,打造纯洁队伍。
永州市纪委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开展委局机关党支部“三管三问”讨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纠正和防范“灯下黑”。“三管三问”,即:管好纪检干部的每一个人,管好纪检干部人生的每一步,管好纪检工作的每一件事;对每一个党员,问帮助过没有?问教育过没有?问谈心过没有?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争当表率、争做模范,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近年来,永州市纪委共选派200余名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培训中心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纪检监察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乡镇(街道)新任纪委书记业务培训班”等业务培训,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市纪委将监督触角延伸到8小时之外,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和公务接待“禁酒令”。倡导家风建设,定期与干部谈心谈话,抓早抓小抓细。市纪委制定出台了《永州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试行)》、《永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永州市纪委对发生在纪检监察队伍内部的违纪案件,坚持“零容忍”,不偏袒、不护短、不遮丑,一查到底。2015年以来,全市共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33人,其中7人正在调查处理之中,14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9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1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永州市纪委宣传部 陈卓韬 胡金辉)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