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防汛抢险纪律与“两个责任”挂钩

近日,桃江县普降暴雨,从7月3日16时,桃江县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7月4日6时30分,益阳市防指对我县全面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7月4日13时,市防指对安化县、桃江县、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为切实做好当前的防汛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桃江县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严明防汛抢险纪律。
严格实行堤段责任人负责制。将县城3040米堤段划分为7个值班点,由值班点负责人负全面责任,共堤段的成员单位都必须服从值班点负责人指挥,按统一部署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严格落实上堤巡逻查险责任制。在7个值班点明确分段水位的巡逻队员人数,每24小时3个组、每组巡逻8小时,按排班顺序上堤巡逻,在《巡逻查险记录本》上进行详实记录巡查情况,对相关险情重点交接防范,交换班时签字交接,确保24小时不断岗。
严格落实抢险责任制。各值班点按照相关要求组建专业抢险队,各单位抢险队在接到抢险命令后必须在半小时之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扎实储备好防汛物资。各单位按照分配的任务准备好各种防汛物资,保质保量,按时交分指统一储存,确保防汛物资及时调配。
严明纪律,服从指挥。防汛抢险工作按县防指的命令统一行动,各责任堤段服从分指的指挥,各值班点成员单位服从各责任段责任人的指挥。各单位按分指规定明确护堤、查险、巡逻、抢险等人员的足量到岗到位。抢险期间,除老弱病残外,各责任单位其他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上堤抢险,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延误推诿。汛期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外出的,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须按县委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向分指指挥长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严格“两个责任”落实。桃江县明确,全县2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全部赶赴一线,参加抗洪抢险。同时,对全县党员干部在抢险一线的到岗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对政令不通、防汛命令不落实的党员干部一律就地追责。如有纪检监察干部对单位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情况放任不管,一律追究监督责任;单位党组织有责任的,追究主体责任。
目前,该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已组成纪检督查组,深入各单位、堤段不定时开展督查。(桃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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