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直45个重要岗位接受监督评议“大考”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7-08 09: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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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郴州市纪委、市作风办印发《郴州市2016年度市直单位重要岗位监督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今年监督评议市直单位重要岗位活动进行了部署动员。
相比去年,今年的监督评议活动有了一些调整和变化。评议对象不再由随机抽签确定。市纪委、市作风办5个评议组根据掌握的情况,从所联系的市直单位中选择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2至3个重要岗位为2016年度重要岗位集中评议对象。其他个别岗位经审定后也可纳入评议对象。
在去年的基础上提出了“问题导向、全面摸排、重点评议、责任倒查”的总体思路。评议内容为执行能力、服务质量、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几个方面,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组织实施、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整个评议时间跨度拉长,自7月上旬开始,12月下旬结束。
定级去掉了“标兵岗位”,只设“满意岗位、基本满意岗位、不满意岗位”三个等次。并且明确今年被评为基本满意及不满意岗位的,明年要继续参加评议,直到满意为止。
评议结果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评为基本满意岗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在6个月内仍出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行为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满意岗位的,对岗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岗位所属人员当年不得评优,一年内不准提拔。对评为不满意岗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岗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岗位所属人员当年不得评优,一年内不准提拔;对岗位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按照责任制规定进行问责。(郴州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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