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紧扣“责任”正党风 今年以来问责37人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7-26 08:24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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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党委书记,一定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保证不出事,才能干成事……”7月25日,株洲市纪委谈话室,针对市直机关某单位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情况,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
今年来,株洲市委、市纪委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抓手,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定责、严格督责、严肃问责”的责任体系,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具体化、制度化、系统化。
层层“定责”。市纪委协助市委制定出台了《市委常委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市委常委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等文件,以列“责任清单”的方式,细化、量化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督促责任主体对标履责。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市级标准,逐条逐项、到事到人进行分解,确保将主体责任刻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跟踪“督责”。建立《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协助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市政府党员副市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定期向责任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协助其主动履责、扎实履责。
严肃“问责”。认真执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约谈制度》等制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按照“一案三查”要求问责。今年以来,已查处有关问题9个,问责37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16人、监督责任8人、直接责任13人。(株洲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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