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成立市委巡察办 将组建6个巡察组

7月28日,邵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纪委揭牌,这标志着该市巡察机构正式开始运作。省纪委副书记卞鹰,市委书记龚文密共同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揭牌。
该市将成立6个市委巡察组,每组5-7人,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巡察任务。巡察组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对被巡察对象进行巡察;撰写巡察工作总结或专项报告,并向市委和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向被巡察对象反馈巡察意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移交;督促被巡察对象按要求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负责本巡察组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完成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委巡察对象范围主要是市委各部、办、委、局和市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直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需要巡察的其他对象。县市区委巡察对象参照市委巡察对象范围确定。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将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和督促整改6个方面的问题。即: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省委巡视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等。通过此项新举措,力求做到“巡”与“察”相结合,实现巡察工作与纪律审查工作的高效无缝对接,提高惩治腐败的综合效力。(邵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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