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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严查公车改革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8-02 11:2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衡阳市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安排,各参改单位应在7月底将取消车辆进行集中封存。截至28日下午6点,已有140余辆公务用车集中封存。衡阳市纪委将与市车改办协调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和公车改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违纪行为。

    根据规定,所有参改单位应将取消车辆送至封存地点石鼓区石鼓路116号中亿汽贸城地下车库统一封存;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正常行驶的取消车辆就地封存,并上交《报废车辆就地封存信息表》;因车辆资料不全或违章情况未处理好,未通过车管所审核的取消车辆,7月29日仍无法移交的,必须在29日下午5:00前就地封存,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财政局。因单位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取消车辆集中封存而影响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的,由单位自行负责。就地封存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制度和纪律,除必须随车验证需行驶以外,不得行驶办理任何事务。

    据了解,衡阳市市直公车改革参改单位需封存的车辆约800台。截至28日下午6点,集中封存的公务用车已达140余辆,但仍有大部分车辆未入库集中封存。
    衡阳市纪委表示,将与市车改办协调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和公车改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等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通报曝光。对公车制度改革执行不力甚至出现严重违纪违规现象的,不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衡阳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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