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省公安厅:专题传达学习《问责条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8-08 09:1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下简称《条例》)。会议由省委常委、副省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黄关春同志主持。厅党委成员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原文的基础上交流了学习心得。会议听取了厅纪委关于《条例》精神解读,并通过学习贯彻意见。

    黄关春指出,要认真学习,掌握《条例》精神实质。《条例》把问责的责任落实到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具体提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6个方面的问责情形。各级公安机关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当前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既学习《条例》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真正掌握《条例》精神实质。要严格履职,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厅党委班子及成员、厅属各单位特别是设有党委的单位要带头学习贯彻,同时也要推动市州公安机关党委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增强党内身份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责任时刻上肩;要对照《条例》,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省公安厅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