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编印“纪检干部监督手册” 严防“灯下黑”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8-17 09:0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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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进行处理。”8月15日一上班,常德市纪委编印的《常德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手册》下发到每一名干部办公桌前,干部们迅即对手册进行认真学习,尤其是对《常德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逐条进行分析学习。
据悉,《常德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手册》由常德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人负责编辑,意在强化内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真正做到让所有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绷紧“正人先正己”这根弦,始终心存敬畏和戒惧,在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清醒头脑,守住心、守住神、守住志,打造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手册》的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讲话摘录,《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常德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常德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它既方便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又时刻提醒警醒着纪检监察干部同样有人监督,并且这种监督更加严于一般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常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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