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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通报3起“为官不为”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8-17 16:0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沅陵县纪委、监察局通报3起“为官不为”问题典型案例。

  1、县齐眉界国有林场场长向尚福、林场支部委员向叶军信访维稳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8月18日,县齐眉界国有林场18名职工集访省信访局,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向尚福作为县齐眉界国有林场场长,向叶军作为县齐眉界国有林场分管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信访人员稳控措施不到位,构成工作失职。向尚福、向叶军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2、原太常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4月25日,县安委会督查组对原太常乡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时,发现该乡存在校船严重超载等安全隐患。李丹作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未能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辖区内存在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负有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清浪乡民政助理员陈延安民政资金管理工作失职问题。陈延安作为清浪乡民政助理员,在该乡农村五保资金的发放和年审工作中,工作严重失职,导致该乡蜈蚣垭村邓某违规领取农村五保金达45个月之久,金额共计9485元,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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