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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12名公职人员因酒触“电”挨处分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8-18 07:44 来源:湖南日报

  衡阳市给禁酒“高压线”通上“高压电”——

  12名公职人员因酒触“电”挨处分

 

  “要是对‘禁酒令’认识深一些、态度坚决点,我就不会犯错误了!”

  谈起因违规饮酒受处分的事,衡阳市南岳区教育局副局长王某至今后悔不已。

  今年3月,王某带队对南岳区部分学校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餐时和检查组成员旷某喝了米酒。经群众举报、区纪委查实后,王某、旷某两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12月,衡阳市出台史上最严“禁酒令”,规定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外,公务活动严禁饮酒,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含酒精类饮料),严禁酒后执行公务,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以及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等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

  “禁酒令”颁布以来,衡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把“禁酒令”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明令谁碰谁触“电”。

  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衡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禁酒令”落实情况,在宾馆、茶楼、酒店、餐馆等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60余次,同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名公职人员因酒触“电”受处分。

  衡东县原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陈某工作日中餐饮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常宁市官岭镇党委书记、镇长周某在饮酒中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衡南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陈某工作日中餐饮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一批顶风违纪的问题得到严肃查处,形成了有效震慑,“禁酒令”成效初显。

  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小刘告诉记者,今年1月份召开的市“两会”就严格执行“禁酒令”,一律不上酒水,改为茶水,既节约又不失礼。他还掐指算了笔账:“按以往10人一桌的招待标准,酒水200元,饭菜400元,总费用至少600元,如今撤掉酒水,不到500元,节约了20%”。

  “禁酒看似小事,却关乎党风政风,降下的是酒精浓度,是接待费用,升上来的是干部作风硬度,是群众满意度。”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表示,“下一步要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让遵守‘禁酒令’固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通讯员 李涛 记者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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