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严肃干部调整纪律 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一律就地免职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9-05 08:2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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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郴州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严肃干部调整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止干部调整履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通知》从八个方面对干部调整期间的有关纪律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分别是:不得抵制组织安排,被调整的干部必须按时到新单位报到上班,拒不服从安排的,或无特殊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一律予以就地免职;不得安排迎来送往,到岗就位一律轻车简从;不得借干部调整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礼金或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突击花钱、滥发福利、补贴和实物,严禁私分、挪用、隐匿、侵占或低价变卖、非法转移公共资产,严禁到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随工作调动带走单位公共财物,应及时办理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各类公共财物的移交手续,做到“人走账清”“人走物留”;不得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不得随调工作人员;不得拖延办理组织、行政、工资关系转移手续和工作交接手续。
《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调整期间有关纪律规定,严格要求,以上率下,自觉做遵规守纪的模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郴州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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