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以考促学 建立任前党纪条规考试制度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9-20 08:19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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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近日,省住建厅出台《关于新进公务员和拟提拔党员干部任前党纪条规考试的意见》。
《意见》规定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拟提拔的党员干部(副科及副科以上)、新考录的党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编制和事业编制)要参加党纪条规考试,考试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主。《意见》同时还规定,拒不参考或补考不合格者,对拟提拔对象,给予暂缓提拔组织处理,由驻厅纪检组廉政谈话;对新进公务员,由机关党委组织集中学习。考试成绩进行公示并记入参考人员廉政档案。通过考试,促进党员干部强化纪律学习,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
今年以来,省住建厅采用组织讲座、观看警示片、座谈讨论、印发学习手册等多种方式,促进在职干部的纪律学习,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党纪条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驻省住建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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