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领导干部88人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9-27 08:2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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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只要自己不贪,其他人即使违纪违法跟自己也没多大关系。现在不同了,如果‘没有看好自家的门,管住自己的人’,也会因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一位单位“一把手”坦言。
在今年召开的益阳市纪委全会上,公开通报了10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这是该市研究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形成倒逼机制产生的效果。全市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正风反腐进入新常态。
该市强化“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及时研究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以制度引领践行“两个责任”的落实,构建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完整链条和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倒逼机制,为实行“一案双查”奠定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88人,通报问责典型案件10起。
据悉,益阳市级层面已制定出台作风建设相关制度44项,内容涵盖了议事决策、选人用人、作风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内容、形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盯住重要节日以及人大、政协“两会”等时间节点,采取重点查、随机查、暗访查等形式,经常性开展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益阳市纪委宣传部 文小凤 瞿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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