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十严禁”严肃党代会会风会纪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9-28 08:2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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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湘潭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的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市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出台“十严禁”,严肃政治纪律。
湘潭要求,所有党员代表都必须严格遵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和审议报告;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换届工作“九严禁”,省委“约法三章、三个一律”换届纪律的规定。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非议组织有关人事政策和决定;严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小圈子聚会,参与或串联非组织活动,严禁借用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和参与各种宴请及饭局;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或散布谣言、诬告陷害或者诽谤他人,影响和干扰换届正常秩序;严禁拉票贿选,不得通过宴请、打电话、发信息、发微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不得违规散发宣传资料;严禁泄露组织机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议论尚未公开的会议内容;严禁会议期间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外出办私事,把外人带入代表驻地,留非会议人员住宿和就餐;严禁代表未经请假离开驻地;严禁到驻地之外的各类饭店、酒店、会馆、私人会所、俱乐部等场所组织或参与消费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向代表发放和馈赠各种礼品、礼金、纪念品及土特产。
湘潭将向每个大会代表团派驻1个会风会纪监督小组,全程驻团驻会监督。对违反换届纪律,工作中徇私舞弊、跑风漏气,不按程序、违规操作、失真失察等违规失职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湘潭市纪委 杨阳 潘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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