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精准发力 执纪问责上打好头阵

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自2016年初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八次全会的部署,在省政协两级党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监督责任落实,突出执纪特色,强化执纪问责,为湖南省政协履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把“两个责任”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一方面,纪检组协助省政协机关组织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实现责任全员覆盖;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通报了派驻机构改革的情况以及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让机关党员干部知晓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内容和方式。
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全方位强化监督
重点针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采取三种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一是开展例行检查,定期对省政协办公厅、8个专委会、研究室和二级事业单位进行“全面体检”。二是开展日常监督,与机关所有处室负责人及部分厅领导近30人进行了例行廉政谈话。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按照省纪委要求,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活动。
坚持挺纪在前,保持执纪问责从严态势
坚持纪法分开,党纪严于国法,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纪律为戒尺,动辄则纠。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探索运用“四种形态”,拓展执纪问责的视野和方法。坚持把纪律审查贯穿于履行监督责任的全过程,改变纪律审查就是“办案”的传统观念。
强化警示教育,树立反腐倡廉正能量
坚持教育常态化,结合省政协机关“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开展答题活动。组织全机关学习观看《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推广廉政微信进机关,要求机关党员对“三湘风纪”微信加关注,各支部每季度向“三湘风纪”微信号投稿。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完善内部管理,缕清工作职责和权限。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贯彻纪律审查“24字”方针,增强责任担当,敢于抓住问题不放,严格维护纪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纪律审查做到铁面与温情相结合,重在唤回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自觉回归党性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要求纪检组干部带头遵守规章制度,严禁以案谋私,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防“灯下黑”。
派驻机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前哨阵地”
经过近一年来的学思践悟,深刻体会到:派驻机构是上级党委、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哨阵地”,要准确把握派驻工作的本质和定位,具体分析派驻机构所处的环境和被监督对象的历史和特点,着力在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上做文章,着力在执纪问责上打好头阵,做到精准发力,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两级党组高度重视,是“驻”的优势的重要体现。省政协两级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党组会议7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议题,两级党组主要负责人多次听取纪检组情况反馈和有关建议,肯定和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
“派”的权威来至党的坚强领导和纪律的权威性。省纪委领导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组工作,认真听取工作汇报,亲临驻在部门强调纪律建设,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体现“派”的权威。本质上是党的坚强领导和纪律的刚性约束。只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循党章党纪党规办事,才能站稳脚跟,挺直胸脯,不畏压力,敢于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教育培训不能停留在纪检监察体系内。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派驻改革后,驻在部门党组织需转变惯性思维和工作方式,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总体研究部署,组织协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分工负责,从主体源头上抓责任落实。“四种形态”中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组织处理等大多数情形,应该在“主体责任”范围内解决。(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