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出台“十个一律”严明公务接待纪律

近日,郴州市委办和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公务接待纪律的通知》,对公务接待提出了“十个一律”的纪律要求。
“十个一律”具体是指:公务调研交往活动一律不准安排接送;路况不熟的,可安排一辆引导车带路。 公务用餐一律安排在食堂用餐;没有食堂的,一律提供用餐标准为“四菜一汤”的自助餐,一律不得上野味、高档海鲜、高档菜肴。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外,公务接待一律不得饮酒。公务活动一律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和在房间内额外摆设鲜花、洗漱用品。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安排参观游览活动,不得安排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公职人员一律不得借工作之便用公款接待其家属及亲友。公务活动一律不得赠送纪念品、礼品、土特产、现金、有价证券等。公务活动、公务用餐一律不得违反规定安排陪同人员。公务活动场所一律不准铺设红地毯、安排欢迎欢送仪式,悬挂欢迎欢送标语。公务接待活动一律不得使用警车开道,不得实行交通管控;不得对考察调研等场所进行清场闭馆,封路扰民。公务接待活动一律凭公函安排(特殊情况必须有详细电话通知记录)。
《通知》要求,“十个一律”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公职人员考察调研和公务交住活动。
《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贯彻落实执行本通知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确保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本通知精神。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陈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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