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集体约谈派驻(出)机构 将建立问责制度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1-08 08:3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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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衡阳市纪委监察局集体约谈市国资委、市松木经开区、市滨江新区、市高新开发区、市金融办、市交通投、市安监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
2013年以来,市纪委派驻(出)纪检机构共立案141件,处分143人。2016年,共有24个派驻(出)纪检机构共立案70件,平均每个单位立案近3件。但部分派驻(出)机构“零办案”现象依然存在。今年9月召开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会议提出,对长期没有办案的派驻(出)纪检机构,市纪委将建立问责制度:一年没有办一起案件的,要对纪检组(纪工委)负责人进行约谈;两年没有办案的,要进行诫勉;三年还没有办案的,要对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予以问责,并进行组织调整。
会议强调,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问责,及时开展教育提醒谈话;各派驻(出)机构要找准自身定位,加强和改进派驻监督的方式方法,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决不允许“上面九级台风,下面纹丝不动”现象的发生。要抓住工作重点,坚持执纪为民,强化问责追究力度;要转变工作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对涉嫌违纪的要严厉查处;要增强业务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升处理疑难案件和复杂问题的能力。(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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