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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对市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开展巡察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1-14 08:36 来源:三湘风纪网

  11月11日,湘潭市委启动今年第二轮巡察。此轮巡察共成立6个巡察组,采取“一拖二”的方式进行,每个巡察组负责两个巡察对象,共巡察12个部门。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出席会议并讲话。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卫兵主持会议。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为全面落实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和实现巡察全覆盖的要求,市委决定启动今年第二轮巡察。此轮巡察从全市党群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园区、市属国有企业及重点乡镇中抽取12个部门作为巡察对象。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食药监局、昭山示范区、地产集团、湘潭县河口镇、湘乡市东郊乡、韶山市银田镇、雨湖区万楼街道办事处、岳塘区霞城街道办事处。此轮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巡察。巡察组进驻时间为11月14—16日,现场巡察时间为1个月左右。

  会议要求,对这次巡察,把握要求要准。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检查。要紧扣“六项纪律”,巡察组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对照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用党的六项纪律衡量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着力发现政治纪律、廉洁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要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历史地看待问题,客观地对待问题,如实地评析问题,发展地解决问题。工作推进要实。市委巡察组受市委委派进行巡察监督,肩负着市委的权威和重托,要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做到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确保巡察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有力有序开展巡察,巡察工作涉及面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前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线索查处、抓好巡察整改。要用强用好巡察效果,以推进作风建设新成效,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巡察队伍要强。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巡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政治本色,切实担当巡察责任,坚决做到守纪如铁,真正落实好巡察要求,顺利完成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湘潭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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