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正会风促作风 向会场陋习“开刀”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2-08 09: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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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经株洲市委同意,市纪委下发《关于严明会议纪律的通知》,今后凡是开会迟到的领导干部,一律罚坐“迟到席”,并作书面说明。
该市将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和签到制度。《通知》规定,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代会;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办单位报告,经批准后才能请假或安排他人代会;没有履行报告手续的,将按缺席会议处理。同时,参会人员必须提前到达会场,并在会前履行会议签到手续,未签到的,将按缺席处理。
会场纪律6项规定为:1、会场摆放座签时按座签就座,未摆放座签时往前聚中就座,或服从会议组织人员安排,到指定位置就座;2、会场最后一排设“迟到席”,迟到人员必须到“迟到席”就座,散会后向会议组织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成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4、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打瞌睡,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5、严禁擅自离开会场。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会场的,离开和返回时要在报到处进行登记;离开后不能返回的,须向会议组织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6、严禁在会场内吸烟。
此外,该市还将加强会议监督,会议主办单位要设立专门的会风督查组,对不遵守会议纪律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责令参会人员到会议组织单位学习会议精神;情节严重的还要追责,并纳入个人和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纪委将派出作风监督组对会风督查工作进行监督。上述“会议”指全市机关所有的会议,县市区参照执行。(株洲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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