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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通报10起扶贫领域问责典型问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7-01-12 10:11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湘西自治州纪委对10起扶贫领域问责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龙山县兴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黎定国等8人精准扶贫工作失职案。2014年,兴隆街乡双龙桥村村支书彭斌、村主任刘支兰商定,挑选了13户农户作为精准扶贫脱贫对象进行上报,并约定13户的扶贫资金到位后由全村村民平分。2015年底,13户的扶贫资金(共计25200元)到位后,村里按全村人头算出平均金额,发放给村民。该街道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领导、驻村和联点帮扶工作人员,没有按相关要求对联系户开展走访和帮扶工作,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该村平分扶贫资金的问题,履职不到位,对精准扶贫工作监管不力。2016年12月,龙山县兴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黎定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田序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事处分管精准扶贫工作的副主任张飞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事处人大工委副主任、双龙桥村扶贫工作组组长向后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办事处双龙桥村驻村工作人员、村扶贫工作组成员许发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办事处副主任科员、双龙桥村结对帮扶干部陈明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原双龙桥村书记彭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按相关程序,免去刘支兰双龙桥村村主任职务。该案中涉案的25200元款物,已作为线索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2.保靖县长潭河乡政府科员张绍亚因工作不负责,导致脱贫户信息失真案。2016年4月,张绍亚在负责汇总该乡脱贫户信息、报送脱贫户花名册时,因工作不负责,导致该乡脱贫户名册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并出现车湖村、涂乍村等村的9户农户信息失真。2016年4月,张绍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保靖县教体局驻清水坪镇三溪村扶贫工作队员向黎、清水坪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云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资料延报案。2016年4月,向黎、王云作为保靖县清水坪镇三溪村扶贫责任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及时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资料,对该村精准扶贫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2016年7月,向黎、王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凤凰县腊尔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麻再先履职不严,导致国家扶贫建房资金被私分案。2011年至2012年,凤凰县腊尔山镇政协联络员麻再先在分管民政及扶贫建房工作期间,对本镇扶贫建房工作的申报、修建、验收等环节未认真核实、把关,在此期间,腊尔山镇代理民政员龙某私分国家扶贫建房财政补贴专项资金4.5万元。2016年11月,麻再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古丈县原扶贫开发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明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扶贫资金被套取案。2014年,时任古丈县扶贫开发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明,在古阳镇树栖科村实施高标准示范村有机茶园项目中,在明知该项目尚未实施的情况下,仍然同意该县小背篓茶业有限公司虚构树栖科村200亩高标准示范村有机茶园项目竣工验收报账资料,骗取财政扶贫资金113120元。2016年11月,杨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古丈县扶贫开发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向福生,古丈县财政局农业股副股长彭泽金履职不严,导致扶贫资金被套取案。2013年7月至11月,古丈县扶贫开发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向福生作为双溪乡夯水村一、三组公路新修项目联系人,对报账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古丈县财政局农业股副股长彭泽金履职不到位,对资金监管不力,造成财政扶贫专项资金71187.48元被套取。2016年11月,向福生、彭泽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花垣县政协机关工会主席(驻麻栗场镇沙坪村工作组组长、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石远斌、花垣县扶贫基金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军、花垣县麻栗场镇政府社会事务服务站干部(兼任镇扶贫办专干、沙坪村驻村干部)田光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精准扶贫贫困户档案资料失真案。石远斌、李军、田光未认真履行扶贫工作职责,致使花垣县麻栗场镇沙坪村扶贫工作存在软件资料不规范,上报扶贫户与名册不符、已脱贫农户错报为贫困户等问题。2015年10月,上述问题被国务院扶贫办督查组检查发现,给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5年10月,石远斌、李军、田光三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泸溪县移民局副局长田昌平(原洗溪镇党委书记)履职不力,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案。2012年4月至5月,时任洗溪镇党委书记田昌平为解决搬迁洗溪镇两个敬老院征地费,同意以虚造洗溪镇50户村民的名义,套取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3.3万元,套取资金已全额上缴财政。2016年8月,田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泸溪县浦市镇高山坪村党支部书记张仕文履职不严,虚报、克扣危房改造资金案。2014年,张仕文以村民吴文义名义虚报危房改造资金3000元,用于支付其保洁员工资;2015年至2016年,以支付危房改造工作检查验收接待费为由克扣该村唐正池、贺显鱼等10户村民危房改造资金共计8000元。2016年8月,张仕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泸溪县洗溪镇洞底坪村秘书杨和平、原村主任杨瑞生履职不严,截留公益林资金案。2009年至2013年,时任洗溪镇洞底坪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和平,时任村秘书杨瑞生,截留该村公益林面积11196.6亩,涉及资金111328.9元,用于村小组长的误工补贴工资、村同建同治经费等开支。2016年10月,杨和平、杨瑞生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湘西自治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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