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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去年共谈话函询660人 党纪轻处分598人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7-01-20 08:45 来源:三湘风纪网

  去年11月,湘潭市纪委点名通报了一批公车改革后市直机关违规使用公车的典型问题。对于本次检查出来的问题,以通报批评、教育警示为主,目的是使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警醒,汲取教训,切实让党员干部的行为止于纪律红线。这是该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生动实践。

  2016年,湘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自觉把“四种形态”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运用到执纪审查工作中,既坚持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又重拳出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拔出“烂树”,护好“森林”。

  2016年,全市共对660人进行谈话函询,作出党纪轻处分598人,党纪重处分152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26人。

  为了压实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湘潭市建立了签字背书、责任报告、约谈等8项制度。以约谈制度为例,县(市)区、园区党(工)委书记由市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园区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由市委常委会成员按照分工对口约谈;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由市委书记约谈,也可委托市纪委书记或者分管联系的市级班子成员约谈;市直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分管联系的市级班子成员约谈。县(市)区、园区纪(工)委书记由市纪委书记约谈,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纪工委书记)由市纪委书记约谈,也可委托市纪委常委会其他成员约谈。

  2016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对各级党员开展谈话提醒9735人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监督执纪方式已成常态。开展谈话、函询411次,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直接给予组织处理104人。市委主要领导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123人次,市委常委约谈有关领导干部1355人次。其中市委书记分别就两个专项整治、换届风气、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开展集中约谈7次。

  “作为第一责任人,确实负有责任,我接受组织的批评,今后一定加强管理,履行好责任。”在与纪检干部的谈话中,湘潭县某单位负责人肖某直冒冷汗。因存在违规列支礼品发票、违规列支干部职工补助等问题,该单位该项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被立案处理。

  “发生这样的事让我羞愧难当。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回去后我们立马整改,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某单位负责人因单位公车私用被市纪委约谈时说。

  除经常开展谈话函询外,湘潭市还实行“月报表制度”。将各单位信访线索处置、“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组提出的批评反对意见等都纳入报告内容,将“四种形态”细化成7个具体项目,月报表经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签字背书后报送。

  该制度实施后效果明显,不少单位负责人反映,通过月报表,就有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抓手了。湘潭综保区纪工委就在主任办公会上,对区“谏一言”活动奖金发放方案提出了反对意见,并被采纳,有效地防范了“滥发津补贴”行为的发生。

  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今年来,市纪委通报了一大批案件。比如,通报了7起市直机关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8起党员干部违规饮酒问题,2起党员干部收受中秋节礼品问题……

  “对那些严重违纪但未突破法律底线的党员,要当头棒喝,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作出职务调整的作出职务调整,让他们痛彻心扉;对那些不知耻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该立案调查的坚决立案、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湘潭市纪委宣传部 易新姣 冉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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