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去年立案2030件处分2024人

近年来,长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纪律审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强化和巩固“不敢腐”的震慑。2016年共立案2030件,结案2039件,处分2024人,比上年分别增长15%、10%、10%,查处县处级干部47人。
“在查办市质监局原副调研员、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原主任彭新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我们掌握了该单位10名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的违纪线索,及时开展延伸调查,根据情况分类处置,对该局4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对6人进行了立案处理,分别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长沙将运用“四种形态”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衡量标准和具体抓手,制定谈话函询工作操作细则,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讲评,对落实不力和“零报告”单位及时约谈。2016年,全市共开展谈话函询1979件(次),提醒谈话52918件(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461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547人(次),移送司法机关47人。“四种形态”的运用,层层筑牢纪律防线,实现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
既“打虎”,又“拍苍蝇”,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市纪委先后严肃查处了市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熊慈明、芙蓉区原政协主席王功长、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唐纽雄、市疾控中心主任陈发明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彰显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去年以来,长沙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多部门牵头在市县乡村四级开展各类民生资金“大清理”、线索“大起底”,采取定期督查、重点抽查和挂牌督办等举措铁腕整治“雁过拔毛”行为,坚决将“拔了的毛”还回去。全市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共立案58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8人,追缴违纪资金1163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04.8万元。(长沙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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