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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 有效化解越级访问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7-02-20 09:19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6年,株洲市纪检监察越级信访举报件总量、省级下转件总量同比分别下降50.42%、90.52%,越级访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株洲市纪委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入手,以“提高办结率、满意率、成案率,降低重复访、越级访、缠闹访”为目标,加大越级访治理力度,压实基层工作责任,着力推动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

  完善流程,从源头上减少越级访。改进信访举报接待和受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初访分级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初访者必须到被举报人所在地纪检监察机构信访,属于业务范围内的由受理单位发放《受理告知单》,并与初访者签订《同级初访承诺书》,受理单位承诺办理时限,信访者承诺办理期间不越级上访,从源头上减少了重复访和越级访。2016年,株洲市共受理重复举报件447件,同比下降27.55%。

  压实责任,从存量上消除越级访。在2015年市直机关“清零”行动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2016年重点督促县市区纪委对2014年以来自收和上级转送、交办的信访件开展“大起底清零”行动,要求回复率100%,对拖延不办或办理不到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此举大大压实县、乡基层纪委依法依纪办理信访事项的主体责任,有效消除了越级访“存量”。

  开展专项整治,从增量上遏制越级访。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采取“追踪式”核查、提级直查、快查快结等方式,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有效遏制了越级访的发生。去年株洲市共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243起,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09件次,处理42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5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追缴资金5170.55万元,清退资金1918.82万元。

  为巩固和深化信访举报工作成果,2017年,株洲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工作规程、强化督查督办、加强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作出了更为明细的规定。(株洲市纪委 温钦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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