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去年查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282起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7-02-21 08:11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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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衡阳市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共查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28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72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追缴违纪资金844.36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01.23万元。
对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交办件,市纪委安排专人负责交办督办,对案件查办情况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共收到上级交办、转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信访件69件,已办结6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诫勉谈话14人。市专项整治办选取100件典型问题线索向县(市)区和市直责任部门予以重点交办,取得了较好效果。
同时,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专项督查立即通报,重要案件一事一通报,典型案件定期通报曝光。全市先后下发“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53期,案例217起。
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查处30余起履行整治工作责任不力的案件,对18名县(市)区及市直单位的党委一把手及纪委(纪检)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噬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惩不贷,动辄则咎,让‘雁过拔毛’者感受到剁手之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表示。(衡阳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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